法学研究_人工智能法律治理

  • 生成式AI虚假身份信息的风险与应对

    刘谢慈;虞晨;

    生成式AI正通过不断优化内部对抗学习机制生成具有逼真性、多样性、时效性、规模性等逻辑特性的虚假身份信息。其典型样态包括照片和视频图像、文本合成、语音克隆,由此引发的虚假身份信息风险具有多样性,包括“积极生成型”和“人为操纵型”两种情形。基于其复杂的技术因素,生成式AI虚假身份信息的生成与传播会侵害社会和个体的基本权益,从而在法律定位、责任标准上对相关法律规制发起挑战。鉴于此,一方面通过强化技术赋能过程中风险防控的手段,建立多元主体协作共治机制以应对法律和技术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创设以生成式AI为责任主体的新型诽谤救济模式,在集体主义视角下构建以“人机交互联合体”为导向的归责方法,构建适用于过渡时期的暂代型诽谤救济模式。

    2025年03期 v.25;No.314 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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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工智能客体地位的证成与规制

    刘宇林;

    人工智能即使类人化程度越来越高,但其在技术上的本质是模拟人类智慧,因此人工智能在构成要件上不具备理性基础与独立意志,无法突破客体束缚进而获得主体资格。面对这项高端技术带来的巨大风险,应当以沙盒监管为核心进行技术规制,以“刺破人工智能面纱”为原则的归责方式,采用强制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手段,从而实现人工智能在安全可控和科技发展之间的平衡。

    2025年03期 v.25;No.314 10-18+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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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案件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审查困境与路径优化

    张德馨;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因技术自身去中心化、防篡改等优势而在司法实务中逐步扩大适用。但是作为一种新型证据保全方式,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的保障机制有待改进,证据的真实性审查存在司法规则“技”“法”冲突、上链前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上链后证据存在篡改可能性、第三方存证平台中立性受质疑等问题。鉴于此,区块链存证规则应结合技术特征与证据法基本理论,区分上链前后两阶段设置审查标准,构建存证平台资质合规审查制度并明确平台方的技术说明义务,以优化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审查路径。

    2025年03期 v.25;No.314 19-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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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_民商法制度与合同规则

  • 歧视的中心化结构与民法平等原则新解

    林凯;

    基于对数百项中外判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民法平等原则实际规范领域较理论预期显著收窄:在“反对强加意志”类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实为自愿原则;在“夫妻平等或股东平等”类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实为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真正独立规制的对象是不合理的区分对待行为,即歧视行为,其规律性地发生于中心化结构的社会关系场域。实证法上的平等不是空洞的价值宣示,而是由差别对待行为引致、在比较性关系结构中显现的具体人格尊严法益。公法平等原则与民法平等原则具有相互独立的功能,前者专司权力非对称型歧视的治理,后者负责规制权力对称型歧视。

    2025年03期 v.25;No.314 28-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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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约合同强制履行责任探究——兼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8条

    邵义玲;

    我国现行规范未对预约合同能否适用强制履行责任的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这给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留下了未决的难题。与本约相比,预约合同具备标的特殊性、内容预备性和功能铺垫性,使得意思自治在预约履行过程中彰显出不容忽视的意义。当事人合意关涉义务内容与责任类型,应将“视内容决定说”作为预约合同效力认定的最佳范式,并在不违背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探寻强制履行责任适用的可能性。对于达成高度缔约合意的预约合同,应肯定强制缔约责任在其中的约束和保障作用;而对合意程度较低的预约合同,则有必要为当事人留下自由协商空间,此时不宜过早适用强制缔约责任,以免造成对私人自治的过度僭越。

    2025年03期 v.25;No.314 39-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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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论订入规则的适用——兼议格式条款事中的合意保障

    卢俊铭;

    为兼顾格式条款的经济效用,法院突破格式条款订入规则的文义规定,使得“是否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客观事实认定置于个人的价值判断之下,导致订入规则的适用标准模糊,可能使得不应受谴责的一方当事人遭致不利的法律后果。该问题的根源在于,订入规则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的前提下,只要提示方式在客观上未能通常引起对方注意的,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便不得订入合同,但这将使得条款提供方的经营不堪重负,因此司法实践当中不得不放宽“通常引起对方注意”的要求。而这种对提示说明义务的放松,最终使得订入规则流于形式。因此,订入规则应采取风险原则的归责理念,条款提供方的可归责性应通过风险考量因素加以确定。但是,订入规则的完善适用仍不能有力地保障合意,因此需要通过引入附随通知义务加以克服这一局限性。

    2025年03期 v.25;No.314 49-57+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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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 裂隙、剩余与否定性:齐泽克的主体与实体之辨

    魏浥尘;

    实体与主体的关系是当代西方激进左翼学者齐泽克关注的关键问题之一,在对笛卡尔的“我思”、康德的先验主体性、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和拉康的“被划杠的主体”等主体理论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齐泽克将主体视为实体之裂隙,代表了实体自身的不整全性和不一致性,主体性因此也是一种否定性。齐泽克还更进一步将主体性与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联系起来,使得主体性理论有了针对当代资本主义秩序的批判性与革命性。当然,齐泽克主体观中的乌托邦色彩也是需要加以指出的。

    2025年03期 v.25;No.314 58-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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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启蒙的再界定——从有限启蒙到无限启蒙

    何福伟;

    启蒙运动以来的启蒙实践未能实现人类的整体启蒙,反而在现代体系的同化下日益向蒙昧转变,传统启蒙只是一种有限界定,难以避免启蒙的周期性蒙昧。为了打破这种周期性蒙昧,我们需要寻求一种有关启蒙的无限界定,这种界定大致体现为空间无限性、时间无限性和目的无限性三个方面。人类长久的历史发展已经为无限启蒙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但是现代体系对于启蒙的不恰当运用正在拆解这种基础,并最终导致了无限启蒙被搁置。这是因为现代体系在运用启蒙时未遵循平等性、内在性和主体性三大基础性原则,而重构这三大基础性原则将有助于无限启蒙的确立。

    2025年03期 v.25;No.314 69-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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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

  • 社会现代化视域下青年“断亲”现象的三维探析——基于个体化、理性化和虚拟社会发展视角

    刘成晨;雷小雨;

    青年人“断亲”的话题频频被热议,当代年轻群体似乎已不再重视血缘关系,甚至有人开始担心传统亲缘关系已面临瓦解。在社会现代化理论视域下,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研究方法,以H省P村14位受访者作为调查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导致“断亲”出现的主要原因有现代社会的个体化意识增强,现代社会的理性化抉择提升以及现代社会的互联网(虚拟社会)的规模性普及。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断亲”这种转型主要表现在传统关系结构的松动与重组,代际之间、亲缘之间的传统式的交互越来越少,年轻人以“断亲”来追求更高效的社会互动、经济及情感投资反馈。“断亲”现象作为社会转型的一个阶段性特征,是当代年轻人努力寻求更好的归属感和生命体验之表征。

    2025年03期 v.25;No.314 78-85+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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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炫耀“努力”:“学习博主”的社会赞许与劳动制造同意

    刘俊祺;

    社交媒体中的“学习博主”将努力行为转化为可量化的劳动产品,形成劳动同意,这些同意基于“努力自律”“优绩主义”和“努力道德化”的三重机制。量化学习时长、知识产出等行为不仅被视作获取流量的策略,更被建构为社会纪律美德的实践形式。尽管优绩主义饱受理论质疑,但在学习博主社群中,该理念通过平台文化获得强化与合法化,导致“努力纪律”的内化加剧。这种内化过程使个体逐渐丧失对劳动价值的判断能力,陷入自我规训的“努力陷阱”中。社会思潮与文化传统的交织为数字劳动提供了隐蔽的认同基础,学习博主群体在展现“可计算性努力”的过程中,实际上参与了对自身劳动异化的意义再生产。

    2025年03期 v.25;No.314 86-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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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与学探讨

  • “先学后教”的多元解读与理性思考(笔谈)

    查有梁;朱文辉;郑子鑫;冀蒙;张鸿儒;闫振;张钰苑;许齐娟;

    “先学后教”作为植根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实践的本土化教学模式,通过重构“教”与“学”的时空序列,在实践层面形成了以“预习导案——自主探究——合作讨论——精讲点拨”为特征的教学流程,既呼应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重构知识内化过程的需求,也体现了主体性教育理论对学习者地位的重新定位,通过充分赋予学生学习自主权,有利于学生建构个体知识、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在合作中达成公共知识的协商等。然而“先学后教”中对“先学”独立性的强调割裂了“教”与“学”的辩证统一关系,忽视了学生参与自主学习的能力与意愿,而导学案的设计、精讲课堂的组织也给当前教师的教育教学带来极大挑战,使“先学后教”的实践转化性饱受质疑。因此,“先学后教”是否能够成为基础教育实践中广泛铺开的教学模式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论证,需回应好如何认识“先学后教”、是否应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先学后教”,以及如何实施“先学后教”等问题,方能为课堂教学的深层变革提供发展方向。

    2025年03期 v.25;No.314 95-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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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宾学院学报》声明

    <正>致各位作者:感谢各位作者长期以来对本刊的支持,使本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但是,随着刊物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扩大,一些社会人员利用互联网,公开打着本刊的幌子,以虚假信息向社会征稿或称与本刊有良好合作关系进行中介服务,以收取评审费、版面费等费用的名义骗取作者钱财,给作者带来损失,也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编辑部特作说明,本刊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代为向社会征稿或发布消息,请各位作者通过本刊主页(http://ybsg.cbpt.cnki.net)投稿。

    2025年03期 v.25;No.314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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